1.灵活用工合法合规,国家鼓励和支持
首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中所规定的“劳务派遣”、“非全日制用工”,均为灵活用工的形式之一; 国务院官网上,数个文件均提及支持灵活用工、平台经济的发展,另外还有明确要求“取消与灵活就业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”; 在国家税务总局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》一文中,明确提及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、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、经营性质活动的,其取得的收入按照“经营所得”计税。 2020年7月31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》。 2020年10月12日,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发布了《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 年初,总理提及灵活就业时曾说:现在,我国灵活就业已涉及2亿多人。当然,有的人一人打几份工,很辛苦,应该给其社保补贴,提供基本的权利保障。 灵活用工合法合规,而且是受到国家鼓励的。 大家应该都听过劳务派遣吧(没听过的话,总听过临时工吧), 劳务派遣某种程度上会损害劳工权益(比如同工不同酬,不给交社保等)。 灵活用工平台没用好,可能也会造成类似的状况。 企业不给大量的人员交社保,那么就省下一大笔钱。 国家鼓励这玩意,不是鼓励欺负人吗?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, 在没有灵活用工平台之前,这群人就像盲盒一样,也不缴个税,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在干嘛(比如著名的三和大神)。 合理运用灵活用工平台后,起码带来了几个好处: 对于国家,不仅促进了就业、还使得税收更简洁更透明; 对于个人,就业也有了更灵活的选择; 对于企业,只要合理采用灵活用工,企业就会在用人方面有更多选择,税务筹划也就有更多的空间。 但有些企业违规使用(比如前段时间美团爆出的),那么跟我们国家鼓励的行为是违背的,那么就准备迎接shzy铁拳吧
2.灵活用工平台的特点
灵活用工平台除了能匹配企业和个人需求外,还能给双方双双受益。 举个例子: “某滴月入30亿,有上千万人为它打工却不用交社保。” 虽然某平台可能已经历经沧桑,但仍不失为一项灵活用工的极好例子: 通过灵活用工,某滴平台不用专门为司机配车交税,节省大量支出(比如招聘成本和五险一金),还免去了司机可能和企业发生的劳务纠纷; 对于司机呢,政府将某滴平台下的司机的收入都认定为生产经营所得,属于义务承包关系,据介绍适用核定征收的某滴司机个税非常低,比如按0.6%缴纳, 如果某位司机月入2万,只需缴纳120的个税。 通过灵活就业平台,某滴省了成本,司机师傅因税率优惠而多得营收。 灵活就业,可以是一种很有特点的双赢方式。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:快递小哥和快递公司,外卖小哥和外卖平台,月嫂和家政服务平台,都是类似的双赢模式